三祥新材: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委员会构成 -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4]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4]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一次,可开临时会议[11] 会议规则 - 提前三天通知审议事项,可免通知[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表决与记录 - 表决方式多样,临时会可通讯表决[12] - 会议有记录,委员签名,证券事务部保存[13] 实施细则 - 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试行[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