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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祥新材: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三祥新材三祥新材(SH:603663)2023-12-12 16:49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董事总数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 候选人最近36个月内不能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被立案调查[12] - 候选人最近36个月内不能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12]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12] 独立董事选任与补选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6] - 选任后30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董事声明及承诺书》并更新资料[18] - 任职后不符条件应立即停止履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4] - 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8]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30]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4]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23] - 部分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5] - 部分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7]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6]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1] 独立董事沟通与报告 - 公司应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31] - 应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披露履职情况[32]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33] 公司支持与费用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条件和同等知情权[35] - 董事会秘书应为履职提供协助并办理公告事宜[36] - 行使职权遇阻碍可向相关方报告[36] - 聘请中介等费用由公司承担[36]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预案、股东大会通过并在年报披露[36]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7] 其他规定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要求补充或联名提议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1]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