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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体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华体科技华体科技(SH:603679)2023-12-04 16:58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 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 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认定 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组成人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 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工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 会批准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