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冠新材: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沈梦晖 杨勇勇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 读了相关的会议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 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 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