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19,113.0610万元[7] - 2019年3月2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4,164.7901万股[8] 员工持股计划 - 2023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草案[11] - 首次参加员工持股计划总人数不超72人,其中董监高11人[13] -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4,000万元,不超过8,000万元[16] - 以回购资金上限8,000万元、回购价上限22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约3,636,363股,占总股本1.90%[16] -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60个月[17] - 员工持股计划合计持股不超300万股,占2023年12月8日股本总额1.57%[18] - 员工持股计划累计持股不超公司股本总额10%[18] - 单个参加对象所获股份权益对应股票累计不超公司股本总额1%[19] 审议流程 - 2023年12月1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议案[21] - 2023年12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并提议召开股东大会[22] - 2023年12月20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因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半数,将相关事项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3] -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尚需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5] 信息披露 - 公司已聘请律所出具员工持股计划法律意见[23] - 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告法律意见[26] - 2023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7]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后2个交易日内,公司应披露主要条款[28] - 公司将标的股票登记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后,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获得标的股票的时间、数量、比例等情况[28] - 公司应在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6个月公告到期计划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28]
永冠新材: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