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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和商管: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锦和商管锦和商管(SH:603682)2023-12-22 18:35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十五个工作日[4] - 人数应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1/3,且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6] - 不得为特定股东及其亲属[11] - 最近36个月无相关处罚及谴责批评[13]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14] - 连续任职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4]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6] - 选任后30日内向交易所报送声明及承诺书[18]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8]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9] - 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等,60日内完成补选[21]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25] - 特定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26] 审计委员会规定 - 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6] - 相关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30]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31]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32] 其他规定 - 工作记录等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5]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36] - 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三日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40] - 给予津贴,标准经股东大会审议并年报披露[41]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42][43] - 严重失职依法担责[45] - 制度经股东大会通过实施,董事会解释[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