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胜达: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大胜 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胜达"、"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对大胜达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 如下核查意见: 一、原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53号)核准,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每股面值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7.35元,募集资金总额36,75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2.595.44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