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刘明伟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交易情况 - 2022年12月20日至2024年5月10日,刘明伟父亲累计买入10,500股,金额984,814元[1] - 同期累计卖出9,500股,金额905,186元[1] - 短线交易累计收益 -6,948元,仍持有1,000股[1] 违规处理 - 刘明伟父亲行为构成短线交易,违反《证券法》[1][2][4] - 上交所对刘明伟予以监管警示[4] 后续要求 - 公司及董监高应建专项管理制度[4] - 股东及董监高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承诺[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