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4年1月6日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595万股,201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1,277,126.00元[6] - 公司股份总数为36127.7126万股,均为普通股[12] 股份相关规定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18] - 董事、监事、高管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8]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18] - 公司特定情形收购股份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6]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18]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18]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请求诉讼[22]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4]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0]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0][34]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是否同意[33][34] - 董事会同意后5日内发出通知[33][3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37]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37] - 年度股东大会提前20日、临时股东大会提前15日通知股东[37] -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规定[3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38]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7]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48]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49] 董事、监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6]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57]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撤换[59] - 董事会应在两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情况[59] - 公司应自独立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59] - 董事对公司和股东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三年内仍然有效[60] - 董事竞业禁止义务的持续时间为任职结束后两年[60]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63]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81] - 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79] 会议与决策权限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6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多种情形由董事会审议[65][66] -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82]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8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85]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85]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86] - 公司当年净利润为正且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87] - 公司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比例规定[87] - 公司当年净利润较上年度增长超10%时,董事会可提股票股利分配方案[88] -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91]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92]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由股东大会决定[96]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应提前十五天通知[96] - 公司合并应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三十日内在报纸公告[102,103]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05] - 依照规定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5]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105] - 控股股东指持有的普通股(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等[113]
石英股份:附件10、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3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