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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英股份: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石英股份石英股份(SH:603688)2024-03-22 18:47

会议召开 - 公司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2]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3] 会议举行 - 需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 事项审议 - 特定事项经讨论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才可提交董事会审议[3] 会议要求 - 应记录讨论事项情况、意见依据等内容,记录至少保存十年[5][6] - 独立董事应发表明确独立意见,对所议事项保密[5][6] 公司支持 - 公司应为会议提供工作条件和费用支持[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