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修订 - 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4] -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需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19] -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因修订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5] 担保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经股东大会审议[7]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经股东大会审议[8]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经股东大会审议[9] 关联交易审议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担保除外)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经股东大会审议[11]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财务资助审议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70%,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 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提供财务资助累计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选举制度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3][14] 提名制度 - 董事会换届或增补董事时,现任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13][14][15] - 监事会换届或增补监事时,现任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监事候选人[15]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4] 董事相关 - 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两日内披露情况[15] - 因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履职[15]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6] -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6] - 独立董事辞职致董事会或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应履职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6] 委员会设置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召集人为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18]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9] 董事会秘书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筹备、文件保管、股东资料管理及信息披露等事宜[19] 信息披露 - 公司可指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等媒体刊登公司公告和披露信息[19] 公告时间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03月23日[21]
石英股份: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