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天然气: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组成 -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2] - 委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名[4] - 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提名与选举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主任由全体委员的二分之一以上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11] - 每年不定期召开,提前七天通知,前三日提供资料[11] 记录与报告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十年[12] - 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2] 细则生效与解释 - 细则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14] - 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