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股份: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提名委员会组成 -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三名董事,二名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选举后报董事会批准[5] 提名委员会职责 - 负责拟定董事等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审核人选并提建议[6] - 研究董事等当选条件,决议备案并提交董事会通过[9]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可随时通知[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2] - 可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通讯签字视为出席同意[12] 任期与实施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4]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