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德宏股份(603701)
icon
搜索文档
德宏股份: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5-12-10 21:45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证券日报网讯 12月10日晚间,德宏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的议案》《关于取消 监事会的议案》。 ...
德宏股份: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证券日报网· 2025-12-10 21:42
公司公告核心信息 - 德宏股份于12月10日晚间发布公告 [1] - 公告核心内容为声明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1]
德宏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5-12-10 21:12
公司治理与董事会换届 - 德宏股份于12月10日晚间发布公告,宣布董事会换届相关决议 [2]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名单 [2] - 推选秦迅阳、张宁、刘勇、付薏蒙、陈明五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 - 推选叶肖华、洪林、陈福良三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
德宏股份:拟为德弘电子提供总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担保额度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10 20:40
公司融资担保 - 公司拟为德弘电子提供总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担保额度 [1] - 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1] 公司业务构成 - 2024年1至12月份,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为:汽车零部件占比94.89%,储能行业占比3.86%,其他业务占比1.25% [1] 公司市值 - 截至发稿,公司市值为48亿元 [1]
德宏股份(603701) -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10 17:30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5日发出,12月10日召开[2] - 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8人[2] 议案表决 -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等6项议案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3][5][7][10][12] 议案后续 -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等2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9] - 《关于推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8]
德宏股份(603701)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2-10 17:17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促进公司内部各管理层行为的合法性、合 规性,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依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 的参股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 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部控制 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 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机构设置及一般规定 第五条 公司设立内审部,对公司业务活 ...
德宏股份(60370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2025-12-10 17:17
为完善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建立科学有效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与创 造性,促进公司长远战略目标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2025 年 10 月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下列人员: • (一)董事:包括股东会选举产生的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的职工代表董事,以及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聘请的独立董事;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 (二)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及《公司章程》明确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核心原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与依据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 (一)利益绑定原则: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绩效紧密挂钩, 实现股东、公司与管理层利益的协同统一,兼顾短期效益与长期发展; • (二)公平合理原则:结合岗位 ...
德宏股份(60370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2025-12-10 17:17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短线交易、限 售期出售股票、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二章 股票买卖管理 第五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不得 转让: (一)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二)离职后半年内; (三)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满六个月的; (四)本人因涉嫌与本上市公司 ...
德宏股份(60370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2-10 17:17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两名独立董事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等[7]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制定选聘政策等[9]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工作并参与考核负责人[10] 财务披露流程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16] - 会议召开前三日发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16]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其他规定 - 会议资料由公司证券部保存,期限至少十年[17] - 公司存在内控问题时督促整改与追责[13] - 发现董高人员违规可通报、报告或提解任建议[14] - 认为必要可聘请中介,费用公司承担[14]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0]
德宏股份(60370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2-10 17:17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符合特定情形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召开临时股东会[4] 股东会召集流程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请求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7][9]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需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7][9] - 审计委员会同意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请求,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通知[10]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0]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5]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应在两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5]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15] 股东权利与表决 - 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类别股股东除外[22]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7] - 股东会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表决权[27]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30] 决议规则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4] - 董事会工作报告等事项由股东会以普通决议通过[35] - 公司增减注册资本等事项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3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36] 其他事项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8]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等信息及表决结果[32]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0]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股份,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且应在决议次日公告[40]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公司章程》的决议(轻微瑕疵除外)[41] - 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原则为利于科学决策和快速反应、授权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且明确具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最大利益[44] - 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期限以本届董事会任期为限,换届后需重新决议[44] - 本规则未规定事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46] - 本规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46]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7] - 本规则经股东会通过后生效,董事会有权制定修订案提交审议[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