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超1%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等不得担任[7] - 候选人近36个月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等不良记录[9]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10]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1]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3]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4] 独立董事解职与补选 - 提前解除应及时披露理由和依据[14] - 因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60日内完成补选[15] - 辞职致比例不符,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完成补选[15]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9] 审计委员会规定 - 相关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1]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2]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10年[23]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4]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1]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监高的股东[31] 公司协助职责 - 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职[27] - 董事会秘书确保信息畅通及获取资源和意见[27]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7] - 及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资料至少十年[27] 独立董事特殊权利 - 两名以上认为会议材料有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8] - 履职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报告证监会和上交所[28]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不披露时可直接申请或报告[29] - 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9]
中源家居: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