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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源家居: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中源家居中源家居(SH:603709)2024-04-28 15:47

选聘流程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大会决定[2]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续聘符合要求可不公开选聘[8] 评价要素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0] 费用规定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应说明金额、原则、变化及原因[12]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3]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5] 资料保存 - 选聘、应聘等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7] 选聘条件 - 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等多项条件[3] 职责分工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工作并监督审计,财务部门协助,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5][6] 改聘情形 - 出现执业质量重大缺陷等情况,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12] 关注情形 - 审计委员会应对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报出具前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情形保持关注[17]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近3年因执业质量被多次行政处罚或多个审计项目被立案调查需关注[17] - 拟聘任原审计团队转入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需关注[17] - 聘任期内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变动大或选聘成交价大幅低于基准价需关注[17] - 会计师事务所未按要求实质性轮换审计项目合伙人等情况需关注[17] 制度执行 - 制度未尽事宜及与法规相悖时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19] 制度修订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19] 制度生效 -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