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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源家居: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中源家居中源家居(SH:603709)2024-04-28 15:44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选择标准、程序和任职资格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召集并主持委员会 工作。主任委员在提名委员会委员内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以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因辞职或 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由委 员会根据本工作细则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委员任职期间,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