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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域生态: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4年7月修订)
天域生态天域生态(SH:603717)2024-07-08 19:07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其变动 管理办法 (2024 年 7 月修订)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 动方式、变动数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遵守所做出的 承诺。 第二章 股票买卖禁止性规定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证券法》第四 十四条规定,违反该规定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 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并及时披露 以下内容: (一)相关人员违规买卖股票的情况;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正确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