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域生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治理结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 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天 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天域生 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本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 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 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