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天域生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修订)
天域生态天域生态(SH:603717)2023-11-22 18:08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与评 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 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副董事长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须有 1/2 以上的委员为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选举产 生。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当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 1 委员代行其职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 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其余委员可协商推选一名委员代为履行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 同,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