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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域生物:公司章程(2024年09月09日修订)
天域生态天域生态(SH:603717)2024-09-09 18:0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2月10日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77.79万股,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014.624万元[6] - 公司股份总数为29014.624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5] 股东信息 - 罗卫国持股4452.00万股,占总股本37.10%[16] - 史东伟持股4099.20万股,占总股本34.16%[16] - 陈庆辉和区升强均持股562.80万股,各占总股本4.69%[16] - 上海兴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234.00万股,占总股本1.95%[16] - 闫佳静持股267.60万股,占总股本2.23%[16] - 苏州天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126.00万股,占总股本1.05%[16] 股份限制与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5]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第(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1]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3]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3]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9]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29]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直接向法院诉讼[3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告知公司董事会并配合信息披露[31]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0]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0]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0]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3]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63]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8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94]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97] 管理层相关 - 公司设总裁1名,联席总裁若干名,副总裁2名[104] - 总裁、联席总裁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04]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11]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12] - 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至少保存10年[112]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报[116]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8] - 公司每年现金股利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剩余股利[121] 其他 -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史东伟[149] - 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48] - 章程附件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148] - 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