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新材: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构成 - 由3 - 5名委员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设独立董事主任委员一名[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相关规定 - 三种情形应二十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会议[9] - 会议提前七天通知,主任委员召集的不定期会可随时通知[9] - 非主任委员提议,主任委员七天内召集[10] - 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 三分之一以上委员认为资料不充分,可暂缓召开或审议[10] 人员选聘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聘提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和材料[14] 工作细则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6] 日常管理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和联络工作[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