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新材:天安新材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
天安新材天安新材(SH:603725)2024-04-11 20:17

回购资金与用途 - 公司拟用3000 - 6000万元自有资金回购股份[3] - 1000 - 2000万元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出售),剩余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4] 回购条件调整 - 回购价格上限从8元/股调至14元/股,不高于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150%[3][5][8] - 回购期限从自2024年2月18日起3个月内延长至2025年2月17日[3][5][8] 其他情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回购股份[4] - 2024年4月11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调整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8] - 回购方案可能因多种原因无法实施或部分实施[9] - 回购股份可能无法全部授出,存在变更用途或注销风险[9] - 如遇监管新规,回购实施过程需调整相应条款[10]

天安新材:天安新材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