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棵树:总经理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进一 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总经理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三 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 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总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 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的领导能力、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并协调各种内外 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公司所处的行业,熟悉 多种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