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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棵树:公司章程(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03737三棵树(603737)2024-05-10 19:4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6年6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25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27,012,481元[6] - 公司设立时,洪杰认购40,000,000股,持股比例80%;莆田市共赢投资有限公司认购10,000,000股,持股比例20%[13] - 公司股份总数为527,012,481股,每股面值1元[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等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及持股比例限制[17]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20]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0]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20]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0]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规定,董事会需在30日内执行[2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5]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诉讼[26]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5]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7]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29]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30]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1] - 独立董事、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34][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35]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3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38]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38]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39]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39]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0]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8]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49]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50]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50] - 公司应优先提供网络形式投票平台为股东参会提供便利[51] - 审议特定事项应为中小投资者提供网络投票便利[51] - 拟以超募集资金净额10%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需网络投票[51] - 股东大会选举两名或以上董事或监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52]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在30%以上时,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53]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57] 董事相关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刑或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三种情况不能担任董事[59] - 董事任期每届三年,可连选连任[59]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60]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违反规定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需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61][62]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设董事长一人[66] - 公司向银行等申请融资及担保,单笔金额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由董事会批准,超50%提交股东大会批准[69] - 对外投资等交易不同情形分别经董事会审议或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70][71][72]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法人交易不同金额分别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73] - 公司为关联人、持有本公司5%及以下股份股东提供担保的审批规定[73]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建议股东大会撤换[10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75]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75]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需提前2日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76]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77] 其他人员相关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80] - 副总经理经总经理提名后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82] - 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84] -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任期内辞职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原监事仍需履职[85]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主席应在收到提议后2日内召集临时会议,会议召开需提前2日通知监事[88] 财务与分红相关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年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报送半年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报送季报[91]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1]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92] -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决议或制定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92]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93] - 不同发展阶段及资金支出安排下现金分红比例有规定[95] - 重大资金支出指预计未来一年一次性或累计投资或现金支出超5000万[9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股东大会提出利润分配方案临时提案[97]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97] -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股票股利或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8] -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三年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20%可调整利润分配政策[99] - 董事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99] -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变更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9]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由股东大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大会决定[105]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5天通知,股东大会表决时允许其陈述意见[105] - 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3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108]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上海证券报》公告[111][112]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14] - 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4]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15] - 清算组应在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在《上海证券报》上公告[115] - 债权人接到通知书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申报债权[115]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大会决议的股东[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