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晶科技: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宇宁
被提名人股份限制 - 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不能超1%[2] - 不能是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2] - 不能在持股5%以上或前五名股东任职[2] 被提名人合规要求 - 最近36个月内无证监会处罚或刑事处罚[3] - 最近36个月内无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3] 被提名人任职条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在泰晶科技任职不超六年[3] -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知识,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 - 参加培训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1] 被提名人其他要求 - 任职资格符合多项法律法规要求[2] - 具备独立性,无特定情形[2] - 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