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蓝生物: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为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 第四条 任何担保,均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对外担保与管理 第一节 担保对象 第五条 公司可以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不得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主体提供担保。 第二节 担保调查 第六条 担保申请人应向公司提供以下资料: 第七条 公司应认真调查担保申请人(被担保人)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担保申请; (二)企业基本情况; (三)近三年审计报告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四)经营情况分析报告; (五)主合同及其相关资料; (六)本项担保的用途、预期经济效益及还款能力分析; (七)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或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