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青股份:常青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许敏、陈高才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 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被提名人白先旭尚未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 主板独立董事任前培训,被提名人白先旭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上 海证券交易所主板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并取得相关培训证明。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提名人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许敏、白 先旭、陈高才为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 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 已 同 意 出 任 合 肥 常 青 机 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选人(参见该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