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4]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4][19] - 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需符合条件之一且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6]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0] 提名与补选 - 董事会等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9]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1] 履职规定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4][16]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11] - 公司应在董事会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组织独立董事参与研究论证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22]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原则上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22] - 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召开或审议,董事会应采纳[22] 费用与津贴 - 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23]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24] - 独立董事不应从公司及相关方取得其他利益[24] 专门会议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3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原则上提前3日发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2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所作决议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40] - 独立董事对专门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3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形成决议和书面记录,出席者需签名[32]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供便利和支持,承担费用[31] 档案保存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1] - 公司应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22] - 专门会议相关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33]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5]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35]
常青股份:常青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3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