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青股份:常青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3月修订)
第二章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 1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 有 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维护股东利益, 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合肥 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 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 供的担保。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视同公司行为, 其对外担 保应执行本制度。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 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任何人 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 并对 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 严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