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格光电:沃格光电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0月)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者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公司股东间或者董事间发生 冲突、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重大影响的,独立董事应当主动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独立董事应当按年度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第五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 3 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 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六条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应当占 1/3 以上的比例;至少包括 1 名会计专业人 士(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 第七条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完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 和民主性,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