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伊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 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议案和资料的基础上,现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浙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有助 于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其业务的持续开展;担保事项风险可 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亦不存在侵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事项。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