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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晟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修订)
国晟科技国晟科技(SH:603778)2024-04-26 19:35

审计委员会组成 - 不少于三名非高管董事,二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独董为会计专业人士[5]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董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7] 审计委员会运作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暂停职权,董事会及时增补[8]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13] - 会议提前三日通知,紧急情况有条件不受限[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审议意见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5] 信息披露 - 披露年报时在交易所网站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9] - 董事会未采纳审议意见,公司应披露并说明理由[19] 细则施行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