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日股份: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属内幕信息[5] - 公司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等属内幕信息[6] 内幕信息知情人 - 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董监高等[7] 保密与备案 - 公司向知情人提供非公开信息应遵循保密制度[9] - 内幕信息公开前公司应填写知情人档案[9] - 董监高及相关人员做好保密和登记备案[9] - 股东等知情人配合做好登记备案[10] - 相关主体填写档案分阶段送达公司[11] - 档案及备忘录自记录起至少保存10年[14] - 内幕信息公开后五个交易日报送证券交易所[14] 违规处理 - 发现知情人违规二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结果[18] 交易限制 - 禁止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17] - 知情人买卖股票前咨询董事会办公室[17] - 公司自查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18] 制度相关 - 公司可签保密协议明确知情人义务及责任[2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施行,修订解释权归董事会[23] - 制度与国家规定不一致按后者执行并修改[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