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决策权限 - 投资金额未达规定标准由总经理批准,达到标准之一应提交董事会批准并披露[4] - 投资金额达特定标准之一除经董事会审议披露外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 - 交易仅达特定标准且最近一年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0.05元,可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但仍需披露[6] 投资适用规定 - 委托理财以额度计算占净资产比例适用相关规定,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7] - 其他对外投资按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已履行义务不再纳入累计范围[7] 投资披露要求 - 达到特定标准的对外投资,交易标的为股权需披露经审计财务报告,为其他资产需披露评估报告[8] - 购买或出售少数股权因客观原因无法审计可在披露情况后免于披露审计报告[8] 关联交易与决策 - 对外投资属关联交易按关联交易决策权限执行[9] -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在各自权限内对对外投资决策[11] 投资处置与监督 - 出现特定情况公司可收回或转让对外投资,转让按规定办理,处置权限与实施权限相同[13][14] - 公司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公司应派出董事、监事参与和监督运营决策[16]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应派出董事长或执行董事及经营管理人员[16] 人员管理 - 对外投资派出人员人选由公司总经理决定[16] - 控股子公司非委派人员任命后1个工作日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16] 财务管理 - 公司财务部对对外投资活动进行全面财务记录和详尽会计核算[18] - 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财务管理,获取被投资单位财务报告[19] - 公司每年末对对外投资全面检查,对控股子公司定期或专项审计[19] - 控股子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应遵循公司会计管理制度[19] - 公司子公司每月向公司财务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19]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和修改权归董事会[21]
新日股份: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