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高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薪酬委员会构成 - 薪酬委员会由三人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分之一[4] - 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5] 会议规则 - 每会计年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9] - 会议召开前3日发出通知[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委员每次只能委托一名其他委员代行使表决权[12]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2] - 所作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14] - 会议对所议事项集中审议、依次表决[14] - 定期和临时会议表决为举手表决,通讯会议为签字方式[15] 决议与记录 - 决议经出席会议委员签字后生效,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9][20] - 委员或工作人员在决议生效次日向董事会通报情况[41] - 会议记录包含基本信息等内容,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0] 利害关系处理 - 有利害关系的委员应披露并回避表决,特殊情况可表决,董事会可撤销结果要求重新表决[23] - 有利害关系委员回避后审议议案,人数不足法定人数提交董事会审议[23] 委员权力与职责 - 委员闭会期间可跟踪高级管理人员业绩,各部门应配合提供资料[25] - 委员有权查阅公司经营计划等资料[25] - 委员可质询高级管理人员,评估其业绩指标等[25][26] 高级管理人员定义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