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高发: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宁波高发宁波高发(SH:603788)2024-04-19 17:08

审计人员任职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担任公司审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5]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计,上市后连续执行不得超两年[5]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公司选聘聘期为1年,可续聘[11]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8] 文件资料保存 - 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十年[11][23] 评价要素及权重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12] - 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12] 审计费用相关 - 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应说明情况[14] 信息披露 - 每年应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报告[21] - 应在年报中披露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20] 制度相关 - 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24] - 修订由董事会提方案,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5] - 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实施,修订亦同[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