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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高发: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宁波高发宁波高发(SH:603788)2024-04-19 17:08

战略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4] - 主任由公司董事长担任[6] 会议安排 - 每会计年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9] - 会议召开前3日发通知[21] 会议举行与表决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委员每次只能委托一名其他委员代行使表决权[14]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15]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签字[16] 委员管理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经批准可撤销职务[14] 决议相关 - 决议经宣布且签字生效,不得擅自修改[19] - 生效次日向董事会通报[20] - 书面文件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1] 会议记录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记录[17] - 记录需签名,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0] - 包含日期、地点等内容[20] 议事规则 - 未尽事宜依法律和章程执行[22] - 与章程矛盾以章程为准[22] - 自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