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雅运股份: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雅运股份雅运股份(SH:603790)2023-12-07 15:34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三名独立董事,其中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为独立董事[7] - 特定违法违规者不得为独立董事[9] - 原则上已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不得再被提名[10] - 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6年的,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0]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至少符合3项条件之一[10]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权[12]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14]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六年[14] 独立董事补选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5]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应及时披露[19] - 特定事项需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4]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5] 董事会对委员会建议处理 -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6] -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7]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8]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9]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31]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原则上应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资料和信息[34] - 公司应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十年[34]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订和解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8] - 公司2022年制定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自本制度施行日起废止[38] - 本制度发布于2023年12月8日[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