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运股份: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章 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称"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 2 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经全 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知时限可不受本条款限制。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 如有需要,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议题涉及的相关人员可以列席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但非独立董事人员对会议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