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泰环保: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广东联泰 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 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仔细的审阅,在听 取公司董事会情况介绍以及向公司有关人员进行询问的基础上,基于我们客观、 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由控股股东—广东 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对被提名的七位董事候选人黄建 勲、张荣、林锦顺、黄敏虹、郑慕强、章国政、姚卫国(其中:郑慕强、章国政、 姚卫国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资料进行审核,上述七位董事候选人在任 职资格方面拥有其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规定的禁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