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泰环保: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广东联泰 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广 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联泰环 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仔细的审阅,在听取公司董事会情况介绍以及向 公司有关人员进行询问的基础上,基于我们客观、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郑慕强: 章国政: 姚卫国: 2023 年 12 月 8 日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业绩承诺方回购汕头市天汇健生物 技术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 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联泰环 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