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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泰环保: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联泰环保联泰环保(SH:603797)2024-04-26 21:4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 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称"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第五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其他事项。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第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