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普顿: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组成与选举 - 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 - 委员由董事长、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名[3]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经选举产生[3] 委员会会议规则 -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七天通知全体委员[7]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含本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7] - 议案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7]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至少10年[10]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连选可连任[3]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5]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