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况下可提议或自行召集主持临时股东会[6][7] - 董事会收到召开提议或请求后应十日内书面反馈[7]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决议后五日内发通知[6][7]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二十日前书面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十五日前书面通知[12] 提案相关 - 董事会提出涉及投资等提案需评估的,应在股东会召开前至少5个工作日公布情况[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2]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应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2] 股权登记与投票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1]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 投票代理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在有关会议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备置于公司住所或指定地方[19] 表决权规定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2]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2] 会议主持与表决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20] -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监事推举一名监事主持[20]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20]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应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一名监事参加监票[24] - 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式投票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25] 决议与记录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需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等[26] - 会议记录相关人员需签名,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7] 特殊情况处理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书面说明原因[14] - 因特殊原因致股东会中止或无法决议,应尽快恢复或终止并公告,同时向相关部门报告[30] 其他规定 - 本规则“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29]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30]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方式或内容违规的决议[30]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制定,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规则自动失效[31] - 本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1]
康普顿: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