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友钴业:华友钴业监事会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 会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应对下述述相关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 年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 13 人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11 人因公司原因提出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而离职,1 人合同到期因公司原因不 再续约而离职,35 人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1 人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6 人因 退休而离职,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