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邦家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7月)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4 年 7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以下简称"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的管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 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 份。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开展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 融券交易。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对持有公司股份比例、持股期限、 减持方式、减持价格等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 承诺。 第三条 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