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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邦家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8月)
志邦家居志邦家居(SH:603801)2023-08-28 18:51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审 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及内 部控制的监督、评估,财务报告的审阅等工作。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承 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 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委 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且独立董事中必须有符合有关规定的会 计专业人士。非独立董事委员同样应具有财务、会计、审计或相关专业知识或工 作背景。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会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