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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邦家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8月)
志邦家居志邦家居(SH:603801)2023-08-28 18:51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及由总裁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 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研究、制定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方案,向董事会提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建议方 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