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邦家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的管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 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开展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 融券交易。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主 ...